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,加大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力度,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,近日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公安部、自然資源部、稅務總局、市場監管總局、銀保監會、國家網信辦聯合印發了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8部門關于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明確整治工作原則,一是堅持聚焦問題、重點整治。以問題為導向,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、房屋買賣、住房租賃、物業服務等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、社會關注度高的突出問題。二是堅持群眾參與、開門整治。以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,充分調動群眾廣泛參與的積極性,定期公布整治工作階段性成果,讓人民群眾看到實實在在的成效。三是堅持齊抓共管、綜合整治。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,加強協同配合,整合資源力量,建立部門聯動機制,提高房地產市場秩序綜合整治能力。四是堅持標本兼治、長效整治。綜合運用法律、經濟、行政和信息化等多種手段,既解決當前房地產市場突出問題,又注重完善體制機制,從源頭上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。
《通知》要求,持續加大懲處力度。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,創新思路,多措并舉,依法依規開展整治。對本行政區域內違法違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、中介機構、住房租賃企業、物業服務企業、金融機構、網絡媒體及從業人員,依法依規采取警示約談、停業整頓、吊銷營業執照和資質資格證書等措施,并予以公開曝光;涉嫌犯罪的,移交公安司法部門依法查處。對逾期不能償還債務、大規模延期交房、負面輿情較多等存在重大經營風險的企業,實施重點監管,提升風險防范化解能力。
《通知》指出,強化監督評價考核。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評價考核措施,對整治工作得力、成效明顯的城市,予以表揚;對房地產市場秩序問題突出,未履行監管責任及時妥善處置的城市,進行約談問責。
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8部門通過持續開展整治工作,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,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。